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推動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4〕269號)以及《廣東省商務廳等10部門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推動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工作指引>的通知》(粵商務管字〔2024〕1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將2024年清遠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審核通過名單(第一批)進行公示(詳見附件)。
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清遠市商務局(貿易管理科)反映情況。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zhí)峁┱鎸嵭彰⑸矸葑C復印件、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zhí)峁┱鎸崋挝幻Q(加蓋公章)、聯系人、聯系方式和反映的具體事項以及確鑿的證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問題的,或未提供可查證的線索,或逾期提供證據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清遠市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活動審核通過名單(第一批).xlsx
公示時間: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共3個工作日)
聯系方式:清遠市商務局貿易管理科0763-3365411
清遠市商務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