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任務名稱 | 抽查 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數(shù)量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取日期 |
清遠市水利局2023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4 | 對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行政檢查 | 不定向 | 是否按照有關規(guī)定使用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是否有其他違反規(guī)定行為 | 1 | 水利施工圖設計文件 | 2023年11月底前 |
清遠市水利局2023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5 | 對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的行政檢查 | 不定向 | 檢查是否存在未經(jīng)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要求在水利工程范圍內建設項目。 | 1 |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范圍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工程建設項目單位、個人 | 2023年11月底前 |
清遠市水利局2023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6 | 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的行政檢查 | 不定向 | 1.是否符合資質等級標準; 2.是否有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等級證書》的行為; 3.是否存在轉包、違規(guī)分包; 4.是否按照有關標準和規(guī)定進行檢測; 5.是否按照規(guī)定在質量檢測報告上簽字蓋章,質量檢測報告是否真實; 6.儀器設備的運行、檢定和校準情況;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 1 |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 | 2023年11月底前 |
抽查計劃名稱 | 抽查任務名稱 | 抽查 類型 | 抽查事項 | 抽查數(shù)量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取日期 |
清遠市水利局2023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7 | 對電子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檢查 | 不定向 | 1.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guī)避招標的 2.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 3.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 4.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的 5.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6.招標人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 7.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xié)議的 8.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按法律法規(guī)發(fā)布招標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發(fā)售是否符合規(guī)定 10.項目審批、核準部門是否依法審批、核準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 11.是否提交書面報告 12.是否及時報告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中違法違規(guī)行為 13.資質資格、信用獎懲、項目審批和違法違規(guī)處罰等信息是否上網(wǎng)公開 14.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 15.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的,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的,違反本法規(guī)定將中標項目的部分主體、關鍵性工作分包給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中標人不按照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履行義務,情節(jié)嚴重的 17.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 18.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 | 1 | 進行招標投標單位 | 2023年11月底前 |
清遠市水利局2023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來源:本網(wǎng)訪問量:-發(fā)布時間: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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