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家“雙減”政策,進一步強化對校外培訓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現(xiàn)向社會公布清遠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白名單”(2024年12月全市共307家,其中清城區(qū)151家、清新區(qū)28家、英德市35家、連州市25家、佛岡縣31家、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11家、連南瑤族自治縣8家、陽山縣18家,每月動態(tài)調整)。
在此溫馨提醒廣大學生和家長:
在您為孩子選擇校外培訓機構和繳納培訓費用時,請注意防范風險,做到“三必須”“三不要”!
“三必須”
一、必須選擇有證機構
清遠市轄區(qū)范圍內所有校外培訓機構,都要持有《辦學許可證》,凡是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都不是合規(guī)機構。
二、必須留意培訓時間
落實義務教育階段“雙減”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組織開展學科類培訓,廣大學生家長切勿購買上述時間段的學科類校外培訓課程。非學科類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
三、必須妥善保管單據
簽訂合同后再付款,務必索要正規(guī)發(fā)票或收據。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據等資料(電子合同務必及時、完整保留截圖),以作為維權憑據。
“三不要”
一、不要向無證機構繳納任何費用
不要向無證機構(包括無證的學科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繳納任何費用。
二、不要貪圖優(yōu)惠繳納大額培訓費用
不要貪圖優(yōu)惠,不要一次性繳納超過3個月 (或者60課時)并且不要繳納超過5000元的培訓費用。
三、不要聽信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
在核查資質、繳納費用時,務必親力親為、仔細甄別、眼見為實,切勿輕易聽信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廣告標語等。
歡迎廣大群眾對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進行監(jiān)督并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舉報。
清遠市各縣(市、區(qū))校外培訓機構監(jiān)督舉報電話和投訴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