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和城市交通發(fā)展獎勵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市各縣(市、區(qū))填報的關于2022年農村道路客運、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出租車營運信息申報數據予以公示(詳見附件)。
公示期為7天,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申報數據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清遠市交通運輸局提出書面申請復核或實名舉報。
聯系地址:清遠市人民二路13號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聯系電話:0763-3387798。
附件:2022年農村客運、新能源城市公車、出租車營運信息申報統(tǒng)計表.xlsx
清遠市交通運輸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