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清遠市
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
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信箋件)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我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提升地方稅種征管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市人民政府決定成立清遠市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領導小組組長由負責財政工作的市領導兼任,副組長由市政府協調財政工作的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兼任。成員單位包括市財政局、市發(fā)展改革局、市工業(yè)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水利局、市農業(yè)農村局、市審計局、市市場監(jiān)管局、市統(tǒng)計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稅務局。
二、主要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統(tǒng)籌研究推進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工作,建立健全部門聯動、信息共享、依法治稅的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同工作機制;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依法依規(guī)開展地方稅種征管工作,不斷提高征管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市財政局負責組織協調各單位的涉稅信息共享以及成果應用、督促檢查等工作,會同稅務部門研究提出地方稅種收入預期目標,并為稅務部門加強征管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2.市稅務局負責提出涉稅信息需求,開展信息采集、數據共享以及比對、分析和應用,配合市財政局研究提出地方稅種收入預期目標并組織落實,規(guī)范地方稅種征管。
3.市審計局在職責范圍內依法履行審計監(jiān)督職責,保障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發(fā)揮作用。
4.其他成員單位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允許范圍內提供涉稅信息,配合稅務部門規(guī)范地方稅種征管,協同加強稅源培育和服務工作。
三、工作機制
(一)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設辦公室,由市財政局承擔具體組織協調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由市財政局商各成員單位確定印發(fā),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抄報領導小組組長。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必要時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參加。
(三)各成員單位要認真落實領導小組確定的任務,及時向市財政局提出有關建議意見,確保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平穩(wěn)順暢運行。
(四)領導小組遇緊急或重大任務時,視情況召集有關成員單位派員短期集中辦公,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參照建立本地區(qū)地方稅種協同辦稅內部協調工作機制,加強對協同辦稅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tǒng)籌協調,推動形成上下聯動、左右協同、信息共享的工作合力。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23日